傳統(tǒng)化糞池的應用已經有一百多年歷史,技術路線是污水和污泥接觸的模式,沉積的污泥消化降解產生沼氣、二氧化碳、硫化氫等消化氣,消化氣的上浮作用對污泥產生擾動,消化氣對污泥的擾動作用能夠讓污泥與生物菌群的混合更充分,有助于消化降解。但底部污泥隨消化氣上升,氣泡逸出后,污泥又重新向下沉淀,這些上升和沉淀的污泥又重新污染污水。
在化糞池污水與污泥接觸混合的技術模式下,影響化糞池的沉淀及出水水質,需要延長污水停留時間來改善沉淀效果及出水水質,污水停留時間一般為12-24小時。
哈爾濱化糞池公司提醒您要求:化糞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計算容積,應按《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(guī)范》(GB50015-2003)第4.8.4~4.8.7條確定。污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宜采用12h~36h。對于無污泥處置的污水處理系統(tǒng),化糞池容積還應包括貯存污泥的容積。